旗升电气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实施事前审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hlf1081a 9700驱动 旗升电气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实施事前审查

旗升电气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实施事前审查

2023-07-01 10: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挖贝网6月29日,旗升电气(871002)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粤开证券近日发布风险事项情况如下:

1、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旗升照明(上海)有限公司,在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告知主办券商。经主办券商督促,公司履行补充披露义务。

2、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升电气”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2,531.19万元,虽然我们实施了函证、检查合同、相关原始单据等审计程序,但未能对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及资金性质、是否需要对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作出进一步调整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该部分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是否可收回及账面记录的准确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旗升电气报表中列示的存货金额为3,804.94万元,其中子公司山东山防防爆电机有限公司以及山东山防电磁驱动技术有限公司账面存货金额合计2,051.17万元,占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为53.91%,我们未能对该部分存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该部分存货的期末账面价值无法确认。

3、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的风险

粤开证券已履行对旗升电气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尽快完成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年报编制工作。但由于公司审计工作、年报编制工作进展缓慢,临近披露日向主办券商提供年报及相关披露文件,导致事前审查时间不足,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实施事前审查。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审计机构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对旗升电气的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导致出具非标意见的事项均涉及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和存货,说明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不到位,对子公司的规范经营和财务核算等管理不善。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加强上述事项的管控,可能对公司正常经营带来影响。

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8,487.38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挖贝网资料显示,旗升电气是一家集LED工业照明、LED防爆照明、智能电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专注于防爆电气产品、工业照明设备、智能静电测控系统和智能转动设备测控系统四大类产品研发制造,公司是国内LED防爆灯具领域的行业开拓者,是防爆电气技术领域行业领先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